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4 02:18 浏览量:1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与杉杉集团合称“债务人”)于2025年3月20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称“鄞州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6年2月6日和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以及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现将最新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
2026年2月13日,公司收到管理人的通知,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并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3月2日15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在“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会议系统召开,具体会议内容和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将通过直接收购股票和保留股票一致行动的安排合计控制债务人持有的21.88%杉杉股份股票的表决权或与债务人达成一致行动。若本次重整成功,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鉴于相关《重整计划(草案)》尚需提交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表决并经鄞州法院裁定批准,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