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红“诱惑”失灵!徽商银行高票否决中静系提议
发布时间:2026-02-04 18:17 浏览量:2
2026年2月2日,徽商银行(03698)在合肥徽银大厦召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孔庆龙主持。值得关注的是,长期持有该行大量股权且多次与管理层存在意见分歧的“中静系”董事长高央,也以董事身份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多项重要议案,其中包括“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关乎银行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而在所有议案中,最受市场关注的,当属由中静系强力推动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补充普通决议案”。
该提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87元(含税),分红比例约占同期净利润的30%,最终却仅获得25.6%的赞成票,中静系试图通过分红缓解自身现金流压力的尝试,再度宣告落空。
分红分歧的又一次公开爆发
此次围绕分红讨论的导火索点燃于2026年1月中旬。当时,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静新华”)率先向徽商银行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临时议案,随后又联合旗下Wealth Honest Limited等关联方,进一步推动该提案进入股东大会审议流程。
从提案具体内容来看,中静系的诉求十分明确:希望徽商银行拿出2025年度中期净利润的30%,约合26亿元人民币,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回馈股东。
为佐证这一提案的合理性,中静系在提案中援引了《新国九条》中“强化现金分红监管、提升投资者回报”的政策导向,同时列举了杭州银行、南京银行等同类城商行2025年中期的分红比例——此类银行同期分红比例介于24.7%至32.2%。中静系据此主张,徽商银行应顺应监管要求,通过合理的现金分红维护H股股价稳定,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然而,表决结果未能如中静系所愿。数据显示,该提案最终仅获得25.6%的赞成票,反对票占比达50.5%,弃权票占比24%。这一结果意味着,中静系试图借助提高分红比例缓解自身现金流压力的努力,再次未能达成目标。
需要指出的是,这并非中静系与徽商银行管理层首次在分红问题上产生公开分歧,而是双方持续多年的理念之争,又一次集中爆发的缩影。
回溯至2024年的股东大会,中静系就曾突然提出相关提案,要求将徽商银行2023年度的分红比例提高至30%,并追溯至2016年执行,该提案最终因近60%的反对率未能通过。两次提案遭遇相似的否决结果,折射出双方在利润分配理念上的深层分歧,且这种分歧并未随着时间推移有所缓和。
2月2日的投票结果,进一步印证了这种分歧的难以调和性。
尽管中静系合计持有徽商银行约10.6%的股权,且在提案推进过程中极力呼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但25.6%的赞成票足以说明,除中静系及其少数潜在盟友外,绝大多数股东选择与银行管理层保持一致。
这场提案的否决,不仅体现了股东们对具体分配方案的理性考量与取舍,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市场对于中静系近年来频繁通过股东权利表达诉求、进而影响银行经营节奏的态度倾向。
而要真正读懂双方为何会在分红问题上反复拉锯、互不相让,还需要将时间线拉回二十年前,梳理这场跨越二十年的资本纠葛全貌。
从“蜜月同行”到“对簿公堂”
时间拨回2006年,彼时国内正掀起城商行重组整合的浪潮,刚成立不久的徽商银行顺势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中静系以1.4亿股的持股规模正式入局,成为该行重要股东之一。
次年,中静集团与杉杉集团携手重组中静四海,将其打造为投资徽商银行的核心平台,进一步巩固了在该行的股东地位。
时任中静系掌舵人的高央曾公开表示,对徽商银行的投资是中静系的“长期战略布局”,其十分看好城商行的未来发展前景。
在合作初期的十年里,中静系与徽商银行度过了一段难得的“蜜月期”。
期间,中静系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参与银行增资等多种方式持续加码,持股比例稳步提升,到2015年时,其持股比例一度升至14%,成功跃居徽商银行第一大股东。
这段时期内,中静系不仅在资本层面给予徽商银行有力支持,更在该行赴港上市过程中发挥了助力作用,推动徽商银行于2013年成功登陆港股市场。
然而,随着持股比例的不断提升,中静系对徽商银行话语权的诉求也逐渐提高,这一诉求慢慢触及银行管理层的底线。
作为持股比例最高的第一大股东,中静系希望能够深度参与银行的经营治理,但始终未能进入银行核心决策层,这种“持有股权却难以深度参与核心决策”的落差,逐渐成为双方日后各类冲突的潜在根源。
2015年,成为双方合作关系的重要转折点,此前潜藏的裂痕全面爆发。
当年,徽商银行首次启动A股IPO申报工作,代表中静系的高央作为银行董事,以“申报材料存在重大瑕疵”为由拒绝签字,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徽商银行的IPO进程受阻。
2016年,高央公开质疑徽商银行董事会的治理方式,认为其存在“独断专行”的问题,该言论引发徽商银行管理层出现大规模调整,双方的矛盾彻底公开化,自此陷入持续对立的状态。
与此同时,中静系的持续增持行为,导致徽商银行H股公众持股量跌破港交所规定的25%监管红线,银行方面随即要求中静系减持部分股权以符合监管要求,但中静系以“增持是股东合法权利”为由拒绝配合,双方就此陷入僵持局面,矛盾进一步升级。
持续多年的冲突与内耗,让双方都倍感疲惫。2019年,中静系萌生退意,与杉杉控股签署了价值121.5亿元的“清仓式”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杉杉控股受让其持有的全部徽商银行股权。彼时,这场交易被市场普遍视为中静系与徽商银行管理层和平分手、结束对立的重要契机。
但好景不长,2020年6月,中静系与杉杉控股因股权交割流程、款项支付进度等相关问题产生争议,双方互指对方违约,并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要求中静新华返还杉杉控股已支付的款项,杉杉控股则返还相应股权;中静新华对该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尚未有最终定论。
困局难解:双方皆陷发展桎梏
这场悬而未决的股权转让纠纷,不仅让中静系的“退场计划”彻底落空,更使其持有的10.6%徽商银行股权陷入法律待定状态,无法正常转让变现,难以通过股权处置缓解自身压力。
雪上加霜的是,中静系旗下负责持股徽商银行的核心平台之一——中静新华,目前已深陷严重的债务与流动性危机。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目前,中静新华在上海金融法院已有两项核心案件被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合计达27.2亿元。此外,该公司还面临多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法律纠纷:需向上海人寿偿付本金6亿元及相应利息;其与安徽歙县农商行的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2月6日进入民事二审阶段,相关纠纷进一步加剧了其资金压力。
在流动性近乎枯竭的背景下,中静新华及其法定代表人已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公司名下19项股权被冻结,涵盖多家关联企业,冻结期限最长至2028年7月,核心资产近乎全面受限,偿债能力持续弱化。
中静新华的流动性枯竭并非偶然,其债务压力的集中显现,其实早在2024年8月就已有明确信号——该公司发行的“16中静02”债券,在展期两年后仍未能按期兑付,正式发生逾期。该债券发行规模为9亿元,票面利率8.5%,此次逾期也成为“中静系”彻底陷入债务泥潭的重要标志之一,其流动性困境进一步加剧。
对于中静系而言,当前的处境尤为尴尬:一边是无法正常转让变现的徽商银行股权,一边是分红提案连年遭否决,这笔看似价值不菲的股权,如今已成为“看得见、摸不着”的沉重负担,进一步加剧了其自身的流动性危机。
而这场持续多年的纷争,同样成为徽商银行发展路上的一道硬障碍,尤其制约了其迁延六年的A股IPO进程。
自2019年重启IPO辅导备案以来,徽商银行始终未能突破关键节点,核心症结就在于中静系与杉杉系的未决股权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股权结构不稳定、公司治理内耗等一系列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徽商银行自身也曾被列为前述股权纠纷的被告,中静系的债务风险与司法风险通过关联关系传导至该行,进一步增加了其IPO申报的不确定性。
2025年10月,徽商银行披露了最新的IPO辅导进展情况报告,其中明确提及,该行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22年1月届满,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21年12月届满,且部分董事、监事的任期已超过三年,该问题截至报告披露时仍未得到解决;此外,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纠纷结果,可能对本次A股发行造成一定影响,或将导致徽商银行主要股东发生变动。此时,距离徽商银行重启IPO辅导备案已过去6年有余,其上市进程仍充满变数。
这场跨越二十年的资本拉锯,如今已演变为一场典型的“资本围城”:中静系深陷债务泥潭,急于通过股权处置或分红突围解困,却屡屡受挫;徽商银行则困于股权纠纷与内部治理内耗,难以集中精力推进发展,A股上市之路遥遥无期。双方的持续僵持,终究没有赢家。
若双方始终无法放下分歧、达成共识,长期的对立与内耗不仅会持续消耗中静系的资本实力,拖累徽商银行的发展步伐,最终所有参与其中的主体,都可能要承担更长时间的发展成本与资本损耗。